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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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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司法.jpg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类别要求的身体条件;

(4)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办公软件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5)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20年6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也可以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记录的(包括但不限于受到刑事处罚);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招聘公告发布、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6月19日17时;

报名通道:https://www.wjx.top/jq/81399556.aspx

请报考者登陆上述链接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一旦提交不得更改,请谨慎填报。

网上报名后,将以下报名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zhaokao@hhrc.com.cn。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在线填报信息并发送佐证材料后方视同报名成功,未在线填报信息或未发送佐证材料的,不予通过。

佐证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全部提供,如有缺失,不予报名):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申请,2020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 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6月20日—2020年6月23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形式发送查询链接,应聘者可根据个人身份证号码查询初审结果。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方可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的,该岗位招聘计划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100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进行公示,不再另行告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持报名时提交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即可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者须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轮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政审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的实地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意见。

在体检及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杭州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予以聘用的决定。

被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存在伪造、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实行递补。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区民〔2019〕33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成立考生储备库。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招聘单位岗位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储备库。如今后出现缺岗情形,可使用储备库人员补充工作力量。按各岗位储备库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在聘用前再加试一轮面试。考生应服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公示之日起一年内。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考相关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司法局:0571-8770330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公告网址: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

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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